「部落的呼喚」
全國大專青年部落服務學習經驗分享
攝影圖文作品及微電影徵件活動辦法
一、徵件主題:以全國大專校院學生於原住民族部落地區服務與學習之經驗為主題,期望透過參賽者的鏡頭與文字,發現更多部落之美,並藉由影音紀錄或圖說文字的創作,呈現當前大專青年之部落經驗及其自我學習歷程的對話、關注、與反思。
二、對象:全國大專校院學生。
三、主辦機關:教育部
承辦學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四、作品規格:
(一)圖文作品
1、每件作品照片單張或一組(最多10張),搭配600-1200字的文字說明。(若以族語創作,請備中文翻譯)。
2、數位照片請提供原始檔案500萬畫素以上之jpeg格式。
3、作品若為正片、負片或照片者,需掃描成解析度300dpi之電子檔。
4、文字請以電腦繕打,細明體,12級,word格式。
(二)微電影作品:
1、使用任何影音器材拍攝皆可(Betacam、DV、V8、Hi8、具錄影功能之數位相機等),製作剪輯5分鐘~10分鐘之16:9格式影片(MPG、WMV或AVI格式檔案)。
2、曾發表之舊影片不得參加。拍攝內容需與原住民部落學習服務相關,依照規則指定方式最多300字說明上傳作品並報名,惟須保留原始檔案以備查核,參賽作品概不退還。
五、收件時間:102年7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
六、收件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
(一)請至「部落的呼喚」專網填寫報名資料。網址: http://cpd.moe.gov.tw/indigeous/thetribe
(二)完成報名手續後,系統會寄發「報名完成確認通知」及參賽編號至報名者之 E-mail 信箱;若為創作團隊,請設定一個信箱為代表。
(三)注意事項:
1、徵件作品可以真實姓名或筆名發表,但請務必於來信中附上真實姓名與聯絡方式,以便承辦單位與您聯繫。
2、作品若以族語創作,請備中文翻譯。
七、本次活動分初審、複審二階段;初審為資格審,複審則由承辦學校邀請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與原民會、教育部代表共同審查。
八、獎勵辦法:
(一)圖文作品
1、首獎1名,獎金10,000元。
2、特優1名,獎金6,000元。
3、佳作10名,獎金每名2,000元。
(二)微電影作品
1、金牌獎1名,獎金30,000元。
2、銀牌獎1名,獎金20,000元。
3、優選6名,獎金每名8,000元。
九、成果發表:
入選作品將發表於「教育部原住民族及少數族群教育資訊網」,供各界分享,網址:http://cpd.moe.gov.tw/indigeous/。
【備註】
一、參加作品必須為自行創作,請與主辦機關一同尊重「智慧財產權」,請勿上傳有侵權之嫌的圖檔,禁止抄襲或複製他人作品,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宗教議題、政治議題或不雅作品,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並請勿張貼與本活動主題無關之內容,同一作品也請勿重覆投稿,如發現以上情節之投稿,本校有權直接刪除該作品,不另行通知。
二、若有第三人對作品之適法性(如著作權、肖像權)提出異議,經查明屬實者,主辦機關除取消得獎資格並追繳獎品或贈品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並承擔主辦機關之一切損失,主辦機關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三、所有投稿作品之著作權屬創作者,惟主辦機關可使用該創作,得獎確立之前創作人可保有完整著作權益。參加者同意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包括且不限於專有重製權、專有公開口述、播送、上映、演出、展示權、專有改作、編輯權、專有出租權等)於得獎確立後即視同全部轉讓主辦機關所有,主辦單位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或授權第三人使用。(備註:得獎獎金等同著作財產權轉讓之報酬,得獎者應與主辦機關另簽著作財產權讓與契約。)
四、未得獎作品之創作,主辦機關僅保有非營利性之事件宣傳與行銷散播權利,未來若有直接而完整採用之必要,主辦機關將另行個別與創作人協商基本稿費以取得所需權利。
五、得獎獎金有關稅額扣繳部份,主辦機關依中華民國稅法相關規定辦理,得獎人須配合辦理;如不配合辦理者,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六、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並以網站最新公告為主。
七、有關原住民族部落訊息,可參考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及臺灣原住民族資訊資源網網站。
部落的呼喚-報名表.doc
全國大專青年部落服務學習經驗分享
攝影圖文作品及微電影徵件活動辦法
一、徵件主題:以全國大專校院學生於原住民族部落地區服務與學習之經驗為主題,期望透過參賽者的鏡頭與文字,發現更多部落之美,並藉由影音紀錄或圖說文字的創作,呈現當前大專青年之部落經驗及其自我學習歷程的對話、關注、與反思。
二、對象:全國大專校院學生。
三、主辦機關:教育部
承辦學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四、作品規格:
(一)圖文作品
1、每件作品照片單張或一組(最多10張),搭配600-1200字的文字說明。(若以族語創作,請備中文翻譯)。
2、數位照片請提供原始檔案500萬畫素以上之jpeg格式。
3、作品若為正片、負片或照片者,需掃描成解析度300dpi之電子檔。
4、文字請以電腦繕打,細明體,12級,word格式。
(二)微電影作品:
1、使用任何影音器材拍攝皆可(Betacam、DV、V8、Hi8、具錄影功能之數位相機等),製作剪輯5分鐘~10分鐘之16:9格式影片(MPG、WMV或AVI格式檔案)。
2、曾發表之舊影片不得參加。拍攝內容需與原住民部落學習服務相關,依照規則指定方式最多300字說明上傳作品並報名,惟須保留原始檔案以備查核,參賽作品概不退還。
五、收件時間:102年7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
六、收件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
(一)請至「部落的呼喚」專網填寫報名資料。網址: http://cpd.moe.gov.tw/indigeous/thetribe
(二)完成報名手續後,系統會寄發「報名完成確認通知」及參賽編號至報名者之 E-mail 信箱;若為創作團隊,請設定一個信箱為代表。
(三)注意事項:
1、徵件作品可以真實姓名或筆名發表,但請務必於來信中附上真實姓名與聯絡方式,以便承辦單位與您聯繫。
2、作品若以族語創作,請備中文翻譯。
七、本次活動分初審、複審二階段;初審為資格審,複審則由承辦學校邀請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與原民會、教育部代表共同審查。
八、獎勵辦法:
(一)圖文作品
1、首獎1名,獎金10,000元。
2、特優1名,獎金6,000元。
3、佳作10名,獎金每名2,000元。
(二)微電影作品
1、金牌獎1名,獎金30,000元。
2、銀牌獎1名,獎金20,000元。
3、優選6名,獎金每名8,000元。
九、成果發表:
入選作品將發表於「教育部原住民族及少數族群教育資訊網」,供各界分享,網址:http://cpd.moe.gov.tw/indigeous/。
【備註】
一、參加作品必須為自行創作,請與主辦機關一同尊重「智慧財產權」,請勿上傳有侵權之嫌的圖檔,禁止抄襲或複製他人作品,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宗教議題、政治議題或不雅作品,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並請勿張貼與本活動主題無關之內容,同一作品也請勿重覆投稿,如發現以上情節之投稿,本校有權直接刪除該作品,不另行通知。
二、若有第三人對作品之適法性(如著作權、肖像權)提出異議,經查明屬實者,主辦機關除取消得獎資格並追繳獎品或贈品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並承擔主辦機關之一切損失,主辦機關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三、所有投稿作品之著作權屬創作者,惟主辦機關可使用該創作,得獎確立之前創作人可保有完整著作權益。參加者同意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包括且不限於專有重製權、專有公開口述、播送、上映、演出、展示權、專有改作、編輯權、專有出租權等)於得獎確立後即視同全部轉讓主辦機關所有,主辦單位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或授權第三人使用。(備註:得獎獎金等同著作財產權轉讓之報酬,得獎者應與主辦機關另簽著作財產權讓與契約。)
四、未得獎作品之創作,主辦機關僅保有非營利性之事件宣傳與行銷散播權利,未來若有直接而完整採用之必要,主辦機關將另行個別與創作人協商基本稿費以取得所需權利。
五、得獎獎金有關稅額扣繳部份,主辦機關依中華民國稅法相關規定辦理,得獎人須配合辦理;如不配合辦理者,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六、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並以網站最新公告為主。
七、有關原住民族部落訊息,可參考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及臺灣原住民族資訊資源網網站。
部落的呼喚-報名表.doc